根据工作需要,我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决定招聘1名医师、1名技师(均为编外), 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二、具体要求
序号 | 科室 | 岗位名称 | 招聘 名额 | 招聘条件要求 |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它条件 | ||||
1 |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 医师 | 1 | 30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硕士 | 儿科学专业(小儿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方向)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2
| 技师 | 1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学士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取得技师资格证优先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于2023年4月3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简历及岗位佐证材料等存放在文件夹中并发送至邮箱1322198869@qq.com,逾期不再受理(注:文件夹以姓名-岗位-学历-学校命名,如:张三+感染科医师+硕士+哈尔滨医科大学,简历、报名表及佐证材料均存放在文件夹中,如未按要求投递将不予受理)。
2.资格初审:医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参加后续环节,若初审不合格将不另外通知(注:可能存在短信被拦截的情况,请各位应聘人员注意查看拦截短信)。
3.资格复查:通过初审的人员根据短信通知,参加医院资格复审,参加复审时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初始学历开始提供)、初始学历开始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人事科验审。
4.试岗及综合素质面试:人事科通过短信形式告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试岗及综合素质面试。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确保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须按简章要求发送简历至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15723494869、023-85381611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应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