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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团委(社会工作部) 青年文明号详细

关于做好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2021年度青年文明号创建(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4 本文来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团委 作者: 彭柯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代管)单位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陆军第九五八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广大青年职工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卫生健康委和团市委决定启动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 2020—2021 年度青年文明号创建(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复核原则

“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对2018-2019年度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此次复核仍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继续申报,经验收合格的,继续挂牌;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撤销;对因年龄结构、机构变更等不符合青年文明号条件,此次不再申请复核认定的,将自动摘牌。

二、创建复核范围

(一)创建范围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符合申报条件的集体

(二)复核范围

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2018-2019年“青年文明号”集体

三、创建复核条件

(一)申报名额

市级各单位新申报创建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个,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新申报创建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个。

(二)申报标准

1. 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1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

2. 创建集体共青团或青年工作的组织健全、工作活跃,为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灵活有效地开展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3. 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取得突出成绩,创造出较好的业绩,没有出现较大的工作差错。

4.该集体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注重发挥青年作用,符合建团条件的须按照团章规定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在本行业(系统)的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5. 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上级单位党政领导的肯定,并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的赞誉,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四、创建复核)流程

市卫生健康委和团市委联合组成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复核)评审小组,负责本次创建和复核工作。

(一)简易备案

2021年1月8日前,各区县、各单位将 2020—2021 年度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复核)报备表签字盖章扫描版和曾被认定为青年文明号的佐证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

2021年1月20日前,创建(复核)评审小组完成审核工作;

2021年1月25日前,进行报备集体公示;

2021年1月30日前,公布报备成功集体名单。

   (二)对标创建

    创建集体依据《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青年文明号考核(自评\考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附件 2)开展创建。

(三)达标考核

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自评表》及 1500 字左右的相关事迹材料至指定邮箱;

2021年11月至12月,组织各申报创建(复核)集体分组进行集中竞答,期间进行号长考试,并开展交叉检查工作。

(四)审核认定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开展审核认定工作。达到创建标准的集体,经公示期结束后下发文件通报,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团市委联合授牌。

(五)常态监督

不断健全自查自评、交叉测评、社会监督等日常化、多维度、公开性的监督机制,评审小组将开展日常监督考核,对创建(复核)集体进行暗访和满意度调查。各创建(复核)集体需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公布重庆市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023-65953081),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还将通过“重庆共青团—青少年发展权益在线”微信公众号“青年文明号一键举报”功能,接受群众照片、视频及文字举报。。

(六)动态调整

根据达标考核和监督反馈情况,评审小组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动态调整;对反响较差且经核实的集体,予以警告提醒、撤牌、向社会公布等不同程度处理。

重点考核工作

(一)实施青年成长计划助推人才效益

青年文明号创建(复核)集体以集体需要和集体成员需求为导向,帮助集体成员为自身成长做好长期规划,实施成长计划帮助其实现自我成长。

1.陪伴成长。启动成长计划,每位成员确定成长目标并填写青年成长计划卡。创建(复核)集体为其寻找师傅、同事或领导等,与其结对成为“成长伙伴”,邀请党支部书记或团支部书记等成为其“成长粉丝”,关注其成长,提供业务技能帮助和良性建议,督促其完成目标。

2.互帮互助。为集体成员记录成长坐标轴和成长微语录。针对成长计划内容,对成员各方面情况进行成长进度说明,成长伙伴提出建议和意见,成长粉丝提出支持和帮助,定期完成青年成长计划卡中成长坐标轴和微语录内容。同时,根据工作环境在醒目位置设阶段性鼓励话语标识。

3.培训提升。保证岗位成员每人每年有一次培训机会;不定期组织业务考核,岗位成员达标率在100%;积极为集体成员创造各类获奖机会和晋升机会。

4.展示成果。 每年以“初心”为主题展示集体成员成长目标完成情况,总结成员成长计划活动成果,持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形成经验交流材料。

(二)开展创新活动提升管理效益

青年文明号创建(复核)集体要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年度计划,开展“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创新活动。

1.创建(复核)集体要对“五小”创新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引导成员从“小”做起,立足本职岗位,关心单位发展。

2.创建(复核)集体要以“为国家或单位争创效益”为目标,围绕产品或方法的更新换代、工艺和设备的革新改造开展攻关,可分每月或每季度收集一次“五小”创新作品,确保全年至少提交3件“五小”创新作品,至少推选1件作品参加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五小”创新晒。

3.对创新项目实施跟踪回访,对创新成果进行表彰、宣传和推广,打造创建(复核)集体特有品牌。

(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实现社会效益

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单位需成立(参加)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把知识、健康、关爱带进学校、社区和家庭,全年不少于4次。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复核)工作,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优中选优、严格把关,确保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示范性、导向性;要优先推荐发挥重要作用的青年集体和社会公信力高、工作业绩突出、人才成果明显的先进集体;要加强对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大力宣传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强化过程管理

严格执行青年文明号“亮标识、亮承诺、亮监督”的长效机制,集体要依托各类对外窗口或服务载体,亮明创建标识、成员身份,亮出公开承诺和投诉渠道,美化服务环境和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利用本单位对外平台,向社会展示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所在单位的文化、宣传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健康常识和科学知识等。发挥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开展网络文明倡导、为民公益服务等,以具体的行动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三)做实主题活动

日常开展。以“青年文明号·青春心向党”为主题,组织动员集体设计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具有岗位特点的活动,推出有形化、可推广的工作成果;将创建工作融入团的建设,在强调业务工作高标准的基础上,开展主题征文比赛、微视频创作、微团课比赛等活动。集中开展。每年9月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推动创建集体立足于身处一线、服务群众、创先争优等特点广泛开展活动,推动各级团组织以“号声嘹亮·青年文明号向祖国报告”为主题集中开展活动。

(四)实行一票否决

创建(复核)集体有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集体中存在违纪、违法现象或违纪、违法人员;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安全、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引发社会恶性事件的;欺骗群众、失信社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经营管理不善、工作水平或服务质量明显下降、短期内无法改变的;被舆论曝光,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经检查情况属实的;未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开展志愿活动的。

   

联系人:张曦,黄春

联系电话:65953081、67706593

电子邮箱:cqwsjstw@126.com

地    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团委(渝北区旗龙路6号)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1.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复核)集体

      报备登记表

         2.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复核)集体

          考核(自评\考评)表

         3.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复核)集体

          申报(复核)表

         4.青年成长计划卡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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