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的承接 1. 申办方联络专业组,提供药物临床试验的方案和批件(通知书); 2. 专业组向机构递交《项目评估报告》(附件1)、方案、批件; 3. 机构办进行评估,通过后下发《项目评估结果通知》(附件2); 4. 专业组联系申办方进行研究者会议(分中心至少也要有初步方案讨论过程记录),向机构提交《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表》及全部相应资料(附件3); 5. 机构办对递交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下发《项目资料受理通知》(附件4); 6. 研究者向伦理委员会递交申请(主要研究者应已参加了申办方组织的多中心研究者会议); 7. 伦理秘书形式审查; 8. 伦理委员会会议审核; 9. 通过伦理审查,得到伦理批件; 10. 机构正式立项,建立GCP项目管理档案,保存相关资料文件; 11. 签署协议 12. 试验开始 13. 临床试验材料及药物的交接,申办者将临床试验材料交项目研究小组,按照“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SOP”将试验药物交中心药房。 二、 项目启动会 1 启动会召开时间:药物临床试验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
机构办公室地点:医院7号楼三楼机构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邮编:402160机构办公室电话,023-85373319,联系人:何老师机构传真:023-85373319机构邮箱:cyycyy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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