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

2025 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10.28 来源部门: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作者: 林俊涛
为深入贯彻《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全科医生
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1
号)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卫
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5165
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 2025 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
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以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
提高全科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系统的全科医学相
关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建立连续性医疗保健意识,掌握全科
医疗的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城乡基层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
生服务能力,达到全科医生岗位的基本要求。
二、经费分配及待遇
根据各培训基地接收培训人数,按照 1.5 万元//年补助
标准划拨给培训基地。各基地应建立经费管理机制,实行专款
专用,保证培训质量。经费主要用于培训期间食宿费、培训教
学实践活动、培训考核、师资教学补助及师资培训等支出。送
培单位应保障参培人员培训期间的人事关系不变,待遇不变,
确保培训对象全身心投入学习。
—2—三、任务及名额划分
各培训基地接收送培区县及承担培训人数,根据基地地理
位置及培训条件统筹安排。各区县的培训名额根据 2025 年培训
需求、全科医生注册数及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等进行统筹分配
(见附件 1)。
四、组织实施
(一)培训内容
包括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
和基层医疗卫生实践,具体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
印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 年修订版)的通知》(国卫
办科教发〔201913 号)执行。
(二)培训对象
1.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
卫生室、门诊部、诊所等)中取得临床医学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从事或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在岗人员,已注册全科医
学专业执业范围者除外。
2.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
的全科医学专业带教老师,已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者除
外。
以上各培训对象均不包括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业,中医转
岗培训另行通知。
(三)培训时间
—3—1.培训总时长不少于 12 个月。其中,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
识培训不少于 1 个月(160 学时)、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不少
10 个月、基层医疗卫生实践不少于 1 个月(160 学时)、全
科临床思维训练时间不少于 20 学时(穿插培训全过程)。
2.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对象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专业背景
和工作经历(时间截至培训报到当日),适当减免相关培训内容,
减免办法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科医生转岗
培训大纲(2019 年修订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9
13 号)执行。
(四)培训基地
1.理论培训基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
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陆军军医大
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2.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基地:各国家级全科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基地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
3.基层实践培训基地:各国家级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层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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