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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选留本院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暂行办法(2021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9 作者: 唐云生

重医永川医院人20216

关于印发《选留本院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暂行办法(2021版)》的通知

各科、室:

202168日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出台《选留本院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暂行办法(2021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202169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选留本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暂行办法

2021年修订)

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水平,增强医院和学科核心竞争力本着“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基本原则,在主动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优秀毕业生来院工作的同时,选留本院培养的较为优秀的毕业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留条件

1. 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卫生和管理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技能,外语基础好。

3. 在满足前两条的同时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获得市级及以上专业类比赛三等及以上的奖励。

3)被评为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相关称号

4)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论文。

5)论文要求(毕业前正式发表或外文获得DOI号或中文获得排版的清样)

学术学位硕士应在科学引文索引发表高质量学术论著1篇;

专业学位硕士应在科学引文索引发表高质量文章1篇(包括论著、综述、讲座、短文、摘登等);

社会科学类硕士应发表学术论著2篇,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以上学术论文应以独立或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第一单位须署名重庆医科大学。共同第一作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认定

特殊专业、紧缺专业的硕士若暂达不到上述要求,需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特殊专业及紧缺专业每年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二、选留程序

1. 编制选留计划

每年9月底前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制订用人计划(内容包括:专业方向,需求人数、学历层次、其它要求等),上报医院人事科人事科根据各科室上报的用人计划,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并报学校备案。

2. 发布招聘信息

人事科根据用人计划拟定招聘启事,通过网络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公开岗位和任职条件。

3. 确定初步人选

自愿应聘的毕业生,按照招聘程序应提供本人的自荐材料,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按程序进行体检、签订就业协议、办理报到手续等。

4. 所有文章均由人事科科技科共同认定。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办公室            20216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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