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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2020年在职人员以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7-22 作者: 邵伟川

一、招生范围

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招生计划

在职申请博士招生计划:5

三.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学术不端行为;

2.获得硕士学位后,在相应学科工作三年及以上;

3.专业招生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须获得硕士学位;

4.工作单位同意推荐,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

5.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四、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从报名当年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

五、报名

1.报名流程:考生自行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报名信息表》(附件1),报考专业及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者本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重医大附属永川医院科技科报名。

2.报名时间:2020722日至24日工作时间,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6号楼5科技科,电话023-85381616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发至495573042@qq.com);

(2)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重庆医科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5)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结束人员,需提供规培合格证书;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需提供规培录取通知书和住培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审验原件,并将材料(1)、(2)、(3)的原件和材料(4)、(5)、(6)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交院系工作人员存档。

六、考核及录取

1.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符合报考条件者直接拟录取。

2.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思想品德是否合格、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者优先。

3.同等情况下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各医院的在职职工优先录取。

七、学费及缴费方式

考生报名成功后,须在通过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官方微信公众号缴纳第一年学费,逾期未缴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具体缴费方式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八、其他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办法及入学后课程学习及考核、水平考试、学位授予等具体事宜以学校当年公布文件为准。

2.相关规定以重庆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及规定为准。

3. 医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我院招生工作有疑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科技科或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进行申诉。

科技科电话:023-85381616

监察室电话:023-85381619

                    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

                          20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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