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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临床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0-06-19 本文来源:科技科 作者: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及《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结合重庆市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素质、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等作为博士生选拔的重要质量标准,确保录取质量。

(二)加强考核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考核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遵循高层次创新人才选拔规律。

(三)加强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考核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考核专家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规范发挥导师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全面提高招生录取工作质量。

二、组织领导

科技科在第五临床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博士考核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对考核录取工作负责。

第五临床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科发展水平确定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基本要求,制定达到基本要求的申请人学术水平排序标准,审核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等。

按二级学科遴选5名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以上人员组建考核专家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的考核工作。

三、申请条件

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须符合我校2020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成绩≥425分;

2)新托福(IBT)成绩≥80分;

3)雅思(IELTS)成绩≥ 6.0;

4)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

5)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

6)新GRE≥305分。

2.学术水平应达到下述要求

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

四、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619-6月21日

考生网上报名

622日

考生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

623日

考生演练

624日

正式考核并在官网公示考生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625日

拟录取考生进行拟录取确认

五、资格审查

1.我院组织 3人的资格审查小组(小组成员为副高职称以上专家),根据考生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进行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统一公示 5 个工作日。

2.若报名人数低于可进入考核人数,直接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3.若报名人数高于可进入考核人数,以科研成果业绩为主要筛选标准,评分参照《重庆医科大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重医大人〔2014〕17号(不考虑科研产出单位),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六、系统操作与演练

1.采用“钉钉”作为远程考核平台主系统。考生电脑下载钉钉,实名制注册,考核开始前秘书发送入会口令给考生,考生加入会议,保证摄像头开启,点击共享窗口,共享PPT播放,进行考核。

2.采用“钉钉”作为远程考核备用平台。考生手机下载腾讯会议,实名制注册,考核开始前秘书发送入会口令给考生,考生加入会议,将手机放在斜后方45°,保证摄像头开启,且能够清晰看到考生上半身与手臂,保持不挂断状态直至考核结束。

七、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所有考核均采取远程网络考核方式,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

1)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20分。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满分为40分。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对考生的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

八、拟录取

(一)综合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考生录取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对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品德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诚信缺失、考试违纪、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三)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九、调剂

调剂具体事宜在一志愿考核后根据录取结果再行公布。

十、应急处理

复试系统异常包括因网络问题、远程面试系统问题、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引起的复试系统卡顿、掉线、崩溃等异常。当发生异常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考核小组应暂停考核,立即电话或线上与考生沟通,及时找出故障原因,尽快采取措施,排除故障。

2.10分钟内仍未排除故障,将考生排在本组最后一位重新抽题考核,该生已考核部分无效。

3.若连续3个考生出现异常,立即启动备用系统。若备用复试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则择期考核,已完成考核的考生成绩有效,并立即封存。

4.所有异常处理须有记录和录像。

十一、监督和复议

第五临床学院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第五临床学院纪检监察的全面监督,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第五临床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第五临床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3-85381619

十二、第五临床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23-85381616        邮箱:362306777@qq.com

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

202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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