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及重庆医科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要求,统筹考虑重庆市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第五临床学院实际,拟定第五临床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2.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强化对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透明。
二、组织领导
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指导、培训与纪检督查,以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录取质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能由科技科履行。
研究生远程复试信息保障小组职责:负责保障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的网络通畅,电子设备正常运行,如果出现故障,及时排查并处理,保证远程复试的顺利进行。
三、涉考人员遴选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的复试工作办法,涉考人员由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选聘,包括命题小组成员、审题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及复试相关工作人员,要求由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在职人员担任。
四、复试工作安排
3月29日 | 公布本院系各专业招生计划、院系官网公布复试细则、完成涉考人员培训、命题工作、系统准备工作、接受考生选择院系、接收考生复试材料 |
3月30日 | 完成考生资格审查 |
3月31日9:00 | 完成内部测试 |
3月31日15:00 | 完成网络演练 |
4月1日 | 随机抽取复试专家、科技科对专家进行培训、第一志愿第一轮复试 |
4月2日 | 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收集考生的确认拟录取信息(15:00前)、公布各专业剩余计划、上报第一志愿第一轮复试拟录取名单 |
4月6日-4月8日 | 完成第一志愿第二、三轮复试(校内招生方向和院系调整) |
4月9日-4月16日 | 完成调剂复试 |
4月19日 | 召开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报送拟录取名单、复试材料 |
五、复试流程及具体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聚集,经第五临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主要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统一采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通过平台、邮箱完成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平台完成专业素质测试、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
1.通过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时进行拍照采集本人照片,系统比对审查考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上的照片是否与复试系统照片一致。
2.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上的考核单位与考生报名是填报的档案信息或工作单位一致,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二)系统演练
统一选择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首选复试平台,遴选钉钉视频会议系统作为备选平台。复试平台及备选平台同时在线,采取双机位的形式进行面试,主平台对准考生本人,备选平台从考生后方45°拍摄,主平台出现故障,立即切换备选平台进行复试。
学院在复试前将组织进行考生实战模拟演练,确保考生、工作人员及复试专家熟悉操作及流程。首选及备选平台同时进行演练。
第一步:学信中心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下载安装注册
操作流程见《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第二步:钉钉—研究生复试管理系统下载安装注册
⑴提前下载手机客户端:
https://page.dingtalk.com/wow/dingtalk/act/download
⑵手机号验证登录。(如手机号有变动,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进行修改)联系方式:023-85381616
第三步:登录复试系统及备选系统演练
1.登录“系统”,完成身份信息核验、人脸实名认证,阅读考试须知,选择报考学校及考试,确认准考信息和承诺书
2.登录“钉钉”,完成身份信息核验、人脸实名认证,阅读考试须知
3.“系统”完成抽签分组、排序后,检查钉钉平台分组、排序是否与本人所抽取的组别、顺序一致。如存在异常,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调整。
4.“系统”面试组发送邀请链接,点击接受,视频连线成功。
5. 钉钉平台持续开启,保持不挂断状态,手机摄像头放置侧后方45°拍摄,保证本人和考试屏幕能清晰呈现。如出现拍摄不清晰、角度偏移情况,及时听从技术秘书指令,迅速做好调整。
6.如“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则启用钉钉平台继续完成复试,考生根据钉钉平台技术秘书指令,调整坐姿方式,转身正面对准手机摄像头,并按指令进行下一步操作。
注:每位考生务必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战模拟演练,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演练者后果自负!
(三)复试
工作流程
1.考生提前30分钟登录“招生系统”,完成身份信息核验、人脸实名认证,阅读考试须知,选择报考学校及考试,确认准考信息和承诺书,提交复试材料、选择考场,进入考场前实人验证。
2.考生提前30分钟登录“招生钉钉”,完成身份信息核验、人脸实名认证,阅读考试须知。
3.“招生系统”面试组发送邀请链接,点击接受,视频连线成功。钉钉发送邀请链接,点击接受,视频连线成功。
4.“钉钉”平台持续开启,保持不挂断状态,手机摄像头放置侧后方45°拍摄,保证本人和考试屏幕能清晰呈现。如出现拍摄不清晰、角度偏移情况,及时听从技术秘书指令,迅速做好调整。
5.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考试试题抽签。
6.通过“招生系统”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试题,考生作答。如“招生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则启用利用“钉钉”继续完成复试,考生根据钉钉平台技术秘书指令,调整坐姿方式,转身正面对准手机摄像头,并按指令进行下一步操作。
7.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四)调剂
1.工作流程
⑴上报调剂计划。
⑵根据学校提供的申请名单确定进入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⑶进入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提交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校。
⑷学校通知调剂复试考生,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⑸组织调剂复试。
⑹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2.调剂原则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报考外单位考生,也包括报考我校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无效。
3.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①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②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对可授予两个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外,本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的所属的一级学科间也可进行相互调剂)。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的代码和名称相同或相近,完全相同者优先。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有三类: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相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相同;314数学(农)和315化学(农)相同)。
⑤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相同类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类别对应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学科对应的专业学位。
(五)拟录取
复试结束后当日,通过医院官网https://www.ychcqmu.com/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考生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拟录取名单,提醒考生进行拟录取确认,查收和核对考生拟录取信息。
1.录取依据:考生录取以综合成绩(总成绩)为依据,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30分+外国语及综合素质40分+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30分,满分100分。
2.其他要求
⑴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②不符合报考条件
③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④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⑤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⑵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1.坚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原则,严格执行“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因疫情防控,为保障安全,本次复试主要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由信息中心提前对设备和网络进行调试,由技术秘书和视频监考提前对远程复试平台进行测试和演练,确保网络远程复试安全、可靠、稳定地进行。
3.出现复试系统异常:
复试系统异常包括因网络问题、远程面试系统问题、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引起的系统音视频效果极差、卡顿、掉线、崩溃等异常。当发生异常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⑴若仅“招生系统”异常,则启用“钉钉”继续完成复试,考生根据钉钉平台技术秘书指令,调整坐姿方式,转身正面对准手机摄像头,并按指令进行下一步操作。
⑵如“招生系统”、钉钉同时异常,暂停复试,立即电话联系考生及时找出故障原因、尽快排除故障。
⑶如10分钟内仍无法顺利进行,将考生划入候考区,该生已复试部分无效,排在本组最后一位重新抽题复试。
⑷若连续3个考生“招生系统”平台出现异常,立即启动备用复试系统。若备用复试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则择期复试,已完成复试的考生成绩有效,并立即封存。
⑸所有异常处理须有记录和录像。
七、监督和复议
第五临床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第五临床学院纪检监察的全面监督,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第五临床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第五临床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3-85381619
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