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及重庆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要求,结合第五临床学院实际,拟定第五临床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招生计划 |
1 | 105109 | 全科医学 | 01 | 慢性病管理与药物治疗研究 | 1 |
(二)日程安排
5月4日 | 院系官网公布本院系招生计划及考核录取工作安排 |
5月5日9:00-5月7日17:00 | 考生网上报名和提交报名材料 |
5月6日前 | 完成涉考人员培训、命题工作、录音录像准备工作 |
5月9日前 | 完成考生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考生名单并挂网公示 |
5月15日前 | 完成第一轮考核 |
5月19日前 | 完成两轮调剂考核 |
5月22日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 |
二、报考条件
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须符合我校2023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成绩≥425分(有效期为近八年成绩);
(2)新托福(IBT)成绩≥80分(有效期为近五年成绩);
(3)雅思(IELTS)成绩≥ 6.0(有效期为近五年成绩);
(4)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有效期为近五年成绩);
(5)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有效期为近五年成绩);
(6)新GRE≥305分(有效期为近五年成绩)。
(二)学术水平应达到下述要求:
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zsksxt.cqm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无法修改;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重医研招网,网址:https://yjszs.cqmu.edu.cn/)《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二)提交报名材料
1.考生须于2023年5月7日17:00前按以下两种途径提交报名材料(两种途径缺一不可):
(1)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提交报名材料;
(2)将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报名材料以“申请专业代码+申请专业名称+申请导师姓名+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的文件压缩包(压缩包中含两大类文件夹:1.学校要求材料2.院系要求材料)提交至我院招生邮箱851857224@qq.com。
注意事项:所扫描文件务必为原件扫描件且按照规定要求命名,扫描内容务必清晰且按以下规定顺序排列。
2.报名材料包括:
(1)学校要求上传的报名材料:具体内容请务必参见重医研招网《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
①第一类材料(PDF文档):按规定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 100M 以内)
②第二类材料(EXCEL 文档):填写并上传《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 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相应材料对应。
③第三类材料(PDF文档):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 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特别强调:考生材料务必按顺序整理提交,详细要求务必仔细查看重医研招网官网通知文件。
(2)院系要求上传的报名材料(无需上传学校报考系统)
①EXCEL文档: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2023年博士申请-考核制学术水平自评表(附件2)
②证明材料
科研论著: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文章全文;中文文章提供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获权专利:批文、证书扫描件;
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
主持科研项目:盖章的项目批文、任务书;
科技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
注意:“证明材料”务必按照学术成果清单顺序单项分类建立文件夹,具体参照报名材料排列模板(附件3)。
(三)考生资格审查及确定进入考核考生名单
1.我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和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2.进入考核人数比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5的二级学科,招生计划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3。
3.若报名人数低于可进入考核人数,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均可直接进入综合考核。
4.若报名人数高于可进入考核人数,根据学校制定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排序,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四、考核流程及具体要求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工作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考核(满分20分)、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40分),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部分,考生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一)综合考核
1.考核专家小组:由5名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生的面试考核工作。其中被考核人的申请导师须为专家组成员,其余成员随机确定。
2.考核具体流程:
⑴侯考室考生身份核查、考生签字、收取通讯工具;
⑵介绍考生须知、明确面试要求;
⑶按报考学科抽取面试顺序号;
⑷考生按照顺序号依次面试,随机抽取面试试题并作答;
⑸面试结束后进入侯分室等候公布成绩与拟录取结果。
(二)拟录取
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通过医院官网https://www.ychcqmu.com/向考生公布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须于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发送到本院系指定邮箱(851857224@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1.录取依据:考生录取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当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按学术水平评分排序,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成绩计算方式: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2.其他要求
(1)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不符合报考条件;
③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④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⑤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院系、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⑥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调剂
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执行。
五、监督和复议
第五临床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第五临床学院纪委的全面监督,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第五临床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纪检室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第五临床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85381616
第五临床学院纪检室电话:023-85381619
考生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复试前、复试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第五临床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3-85381616;邮箱:851857224@qq.com。
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
2023年5月4日
附件2 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2023年博士申请-考核制学术水平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