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凝血分析检测试剂(检验科)采购公告(第二次)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医用耗材 | 项目编号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联系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 联系人 | 郑蓉蓉 | |||||
联系电话 | 023-85381577 | 传真电话 | 023-85381768 | |||||
报名及递交资质时限 | 2021年9月8日10:30至2021年9月13日10:30 | |||||||
递交方式 | 资质盖鲜章后用邮寄方式送达(顺丰) | |||||||
项目开标时间 | 待定 | |||||||
采购品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全自动凝血分析检测试剂(检验科)(要求附后) | 批 | 1 | 第二次 | |||||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其他特殊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 一、投标公司资质 1、营业执照副本(需对2020年度年检的有效证件)提供三证合一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公司委托负责本次招标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码以便发招标文件) 4、负责本次招标事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理商资质 1、厂家授予代理商的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需对2020年度年检的有效证件)提供三证合一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厂家资质 1、营业执照副本(需对2020年度年检的有效证件)提供三证合一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特别说明:如果投标单位是中小型的企业单位的,请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资质) 特别要求:报名资料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若为打包项目的,列明投标产品明细)、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码以便发送招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参加招标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 |||||||
要求:
1. 试剂用途:用于凝血实验PT、APTT、Fbg、TT、D-二聚体、ATIII、FDP的检测,能拓展因子全套(II、V、VII、VIII、IX、X、XI、XII)、vWFAg/Ac、PC,PS,LA等项目。适用于SYSMEX CS510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仪器要求:提供仪器的维护保养和校准服务)或者标配设备。
2. 产品性能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 406-2012)凝血实验分析的相关要求。
3. D二聚体试剂(DD)采用免疫比浊法,具有美国FDA认可的排除静脉血栓、肺栓塞的CUTOFF值,并提供溯源文件。
4.保证项目的方法学与现有仪器的方法学相同;保证检测结果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溯源性。
5.标配所用试剂的原厂品牌的质控品(至少包括正常和异常两个水平)、校准品、光源等配套耗材,并提供质控品和校准品的朔源文件。
6.所投产品需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并提供2019-2020年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合格证书。
7、年预计标本量:(1)凝血酶原时间测定:72000人次;(2)纤维蛋白原测定:72000人次;(3)凝血酶时间测定:72000人次;(4)D-二聚体测定:70000人次;(5)抗凝血酶III测定:4000人次;(6)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测定:72000人次;(7)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测定:4000人次。以上产品需全部投标,不得缺项。若配套缓冲液、氯化钙溶液、清洗液等耗材无法标配的,需同时投标不得缺项。
附件:参加招标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一、针对重庆市内来院人员:
1、所有14天内从重庆市外来院人员均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提示或自述存在以下情况者:
(1)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院人员,自返渝后居家隔离(或自我健康监测)已满14天且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区)来院人员,自返渝后自我健康监测已满7天且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未满健康监测期限者,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三、针对中高风险区来院人员:
1、对高、中风险区(通常以乡镇、街道划分)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未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医学观察期间,第1、4、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或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或第1、7、14天各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渝返渝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或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