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楼、4号楼净化系统技术维保服务的采购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设备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设备维保服务 | 项目编号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联系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 联系人 | 彭先成 | |||||
联系电话 | 023-85381577 | 传真电话 | 023-85381577 | |||||
报名及递交资质时限 | 2021年9月14日16:00至2021年9月17日16:00 (上班时间08:00—12:00及14:00—17:30) | |||||||
递交方式 | 资质盖鲜章后用邮寄方式送达 | |||||||
项目开标时间 | 待定 | |||||||
采购品目 | 国产或进口 | 服务期 | 备注 | |||||
1号楼、4号楼净化系统技术维保服务 | /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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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其他特殊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公司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2、能做净化系统技术维保服务的相关证件、佐证材料 3、投标公司委托负责本次招标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 4、负责本次产品介绍事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需提供最新三证合一的资质复印件。
附件:1号楼、4号楼净化系统技术维保服务要求 附件2: 参加招标或者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特别说明: 如果投标单位是中小型的企业单位的,请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资质); 特别要求:报名资料封面上注明投标/产品介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码以便发送招标/产品介绍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 |||||||
附件1:
1号楼、4号楼净化系统技术维保服务要求
一、1号楼洁净手术系统(2400平方米)
1、15间手术室、2间分娩房、复苏室及相关的辅房、洁净公共区域(内、外走廊);
2、设备层的各净化机组、风管、水管及强弱电系统及控制系统;
3、各手术间、复苏室的医气系统及各手术间的吊塔、电动门等。
二、1号楼供应室十万级洁净物品存放间(50平方米)
该无菌间的净化空调机组及控制系统。
三、4号楼层流病房(101平方米)
1、2间100级层流病房及其辅房和公共区域;
2、设备层的各净化机组及空调系统、风管及加热加湿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强弱电系统;
3、两间100级间的医气系统。
四、洁净制剂室(1001平方米)
1、制剂室各功能房及公共区域;
2、制剂室净化机组及制冷(热)机组;
3、制剂室相应机组及其风路、水管路、控制系统等。
五、中心实验室
实验室排风系统(主要为两台排风机)。
六、本次采用技术维保方案,将细化方案做好,并将易损件明细及高、中、初级过滤网、亚高效过滤网进行报价(需要标明各类过滤网规格型号)。
七、要有从事安装维修工作经验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常驻永川,并附联系方式及个人相关信息。出现故障及时响应,能30分钟到达现场,2天内不能解决的需有替代方案及处理办法。
1号楼净化系统所需易损件报价清单 | ||||
设备或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备注 | |
紫外线灯管电子镇流器 | 20W | 1个 | 电子镇流器应与机组匹配 | |
紫外线灯管 | 20W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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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序保护器 | 380V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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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电源 | 12V 4.2A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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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电源 | 24V 5A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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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表 | 0-1.0MP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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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效过滤网板式G4(铝框) | 289*594*95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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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效过滤网板式G4(铝框) | 594*594*95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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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效过滤网袋式F7 | 592*592*550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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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效过滤网袋式F7 | 592*287*550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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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高效 | 592*592*192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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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高效 | 592*287*292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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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阀执行器西门子 | SSC61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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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变频器 | 5.5KW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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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变频器 | 7.5KW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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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变频器 | 10KW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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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接触器 | 20A(380V)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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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接触器 | 50A(380V)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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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传感器 | 5K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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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传感器 | 10K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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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子温湿度传感器 | QFM9160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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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湿度控制器 | RWD62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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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风机皮带 | 1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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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门皮带 | 1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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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气终端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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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压差开关 | 50-500Pa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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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阀(铜闸阀) | DN63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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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参加招标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一、针对重庆市内来院人员:
1、所有14天内从重庆市外来院人员均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提示或自述存在以下情况者:
(1)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院人员,自返渝后居家隔离(或自我健康监测)已满14天且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区)来院人员,自返渝后自我健康监测已满7天且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未满健康监测期限者,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三、针对中高风险区来院人员:
1、对高、中风险区(通常以乡镇、街道划分)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未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医学观察期间,第1、4、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或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或第1、7、14天各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渝返渝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或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