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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1

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考生:

根据市人社局及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现将我院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后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递补

(一)人员范围:20251025日重庆市属考试后进入本院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最低分已在医院官网公示。

(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复审和递补环节。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12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递补时间为:20251217日上8:30-11:30

(三)资格复审和递补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萱花院区六号楼2205会议室“公招资格审查处”(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四)资格审查不符合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及递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五)请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考生注意查看手机短信并回复,已回复请忽略,不用重复回复20251212日上900前编辑短信“姓名+报考岗位+是否参加资格审查”回复至15723494869;如不参加,请编辑短信“XX因何种原因自愿放弃参加资格审查”回复至15723494869)

二、资格审查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接受扫描打印件)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本科学历起)。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校验期内)、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内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从本科学历起)

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境内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加盖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其学历学位最迟不超过2026831日取得。

4.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的,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请考生提供在读期间的研究论文佐证其专业。

5.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4_490546/202509/t20250905_14980818.html,附件4),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或经核实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及聘用资格。

6.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③材料)

带有单位鲜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须写明具体岗位)。

以下三种材料任选其中之一:

a.劳动合同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b.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中须注明缴费单位,盖人社局鲜章)

c.工作期间工资发放单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工资流水(需加盖银行鲜章或银行专用电子章,能看出单位)

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要求的请提供医院等级证明材料(含医院等级证明红头文件或完整的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医院等级查询结果截图)。

7. 报名时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栏中所需的证件及材料: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6届专硕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规培基地鲜章的在培证明);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8.已离职的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结构化面试

(一)本次E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三)结构化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1. 报到时间:20251227日(星期六)7:30-8:00,逾期(8:00)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 报到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大安院区行政楼4401会议室

注:结构化面试分组见下表

组别

岗位

第一组

护理1、护理3、护理4

第二组

超声科医师、儿外科医师、放射科医师、骨科医师、检验技师、麻醉手术中心医师、烧伤整形外科医师、神经外科医师、心血管外科医师、血液内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

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和个人事宜,未按时报到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及地点

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20251229日上8:30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体检费500元左右、空腹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萱花院区六号楼2205会议室报到。

、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及递补均需考生本人到场。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取消相应考核环节、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3.考生必须按照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要求提供所有材料,若有缺失,则视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取消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即使已被录用,也会取消相应聘用资格,单位将按照公告要求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4.若考生隐瞒情况造成录用后原单位不同意放人的,责任自负。

五、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医院将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地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萱花院区,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结构化面试地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大安院区,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东段)。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8538161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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