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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委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08-05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中共重庆市委常委会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改进调研工作

    1.有的放矢。每年年初,根据年度目标和工作重点,拟订年度调研计划,明确调研题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调研必须有针对性,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探索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机制和措施办法。各课题要制订实施方案,充分准备,有计划地开展调研。

    2.方式多样。根据职能职责和工作需要,可适时安排不提前通知的随机性调研。到基层开展其他工作时,也可根据中心工作及相应主题,了解区县和学校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3.扎实深入。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和条件较好的地方,更要到困难和问题较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的地方。要深入基层、走进学校、走进课堂、贴近师生,多与师生及一线干部接触,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既要认真总结经验,更要深入分析问题,研究工作思路和办法。各课题调研结束后,要及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工作建议。

    二、紧密联系和服务群众

    4.畅通意见渠道。出台涉及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应事先通过媒体、网络、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和方式,广泛征求、认真研究吸纳人民群众、基层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积极吸纳意见建议。

    5.完善便民服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委机关公众信息网等渠道,依法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重要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积极推行网上办事,行政审批项目,以及涉及社会公众的有关办事项目,要在委机关公众信息网公开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受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提供网上下载资料、网上申报、网上查阅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等服务。

    6.加强信访接待。继续坚持委领导接待日制度。及时核查处理人民群众的举报反映。进一步落实接电接访首问责任制,能办理或解答的,要及时办理或解答,不能办理或解答的,要说明原因,并明确告知负责该事项的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落实重要信访事项现场督办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落实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努力化解积案。

    三、精简会议活动

    7.减少会议数量。实行会议年度计划制度,年初处室提出会议计划,汇总后经工委会或主任办公会审定后执行。计划外召开全市性会议,需经委主要领导批准。严格会议审批制度,会议方案未经相关处室审核和委领导审批,不得下发会议通知。加强会议活动的统筹,可以套开的,不单独召开;涉及远郊区县、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且时间相近但不宜套开的,应连续召开;可开视频会议的,不集中到现场开会;无新的重要意见,不开年年内容重复的会。未经批准,不得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名义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论坛或赛事。

    8.控制会议规模。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参会。可由1人参加的,不要求多人参加;可由内设机构人员参加的,不安排单位负责人参加;可由分管委领导参加的,不请主要委领导参加;未经工委、教委主要领导批准,不得要求区县教育部门或高校主要负责人参加;视频会不要求区县的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不要求班子成员全体参加,不要求主城以外的区县中小学校长全部参加。

    9.提高会议实效。会议必须准备充分、安排紧凑,开短会、讲短话。全市综合性会议原则上不超过1天,业务性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超过半天;视频会、电视电话会议原则上不超过1.5小时;座谈会主要听取相关方面意见。会议讲话的委领导一般不超过2位,每位不超1小时,合计不超过1.5小时。讲话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有具体的意见措施,力戒空话、套话。需安排会议讨论的,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时间,确保讨论深度。工作会按需从严安排交流发言,已印发书面交流材料的,不安排交流发言议程。确需安排的,发言单位不超过6个,每个不超过8分钟。

    10.严控礼仪性活动。委机关干部不出席区县和学校基建工程的奠基、竣工等仪式;未经批准,不出席区县和学校举办的庆祝会、纪念会、成立会,不题词或发贺信、贺电。委领导不出席与工作无直接关联、无实质内容的培训开班和结业仪式。

    四、精简文件简报

    11.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凡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已有明确具体规定的,不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无新的重要意见和措施办法的,不重复发文;意见和措施不具体,对解决实际问题作用不大的,不发文;可以通过电话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发文;已通过会议具体布置的常规性工作,不再发文;内容相近、体例相似,可以合并发文的,不单独发文;对上级文件无具体贯彻落实要求、又须相关单位知晓的,直接原文转发;能通过办公网络发布的,不再发纸质文件。下发刊物只保留《简报》和《动态》,平均每周分别不超过1期,具体编发时间根据相关实际确定。

    12.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委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要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和修改工作。拟制重要公文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公文要文风朴实、内容简洁,针对性强和操作性强。《简报》和《动态》要实事求是、短小精练,指导性和参考性强。委领导讲话原则上摘要印发,每期一般不超过5000字,印发两位以上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8000字。

    五、减轻基层负担

    13.加强工作统筹。布置工作必须结合基层实际,不提过高要求。召开会议、报送材料等要给基层留出适当时间,同一材料委内不要求多头报送。严控检查、评比、达标、监测、评估和验收活动,确有必要的,处室年初提出申请,明确项目设置、指标体系和方式方法,经工委会或主任办公会审定后实施。

    14.简化接待。轻车简从,委领导到基层调研,处室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不同时或轮番到同一区县或学校分别开展调研。基层同志不到辖区边界迎送,不用警车开道,不请与工作事项无直接关系的当地党政领导陪同,全程陪同的单位负责人不超过2人。车辆不进入小学、幼儿园校园,不进入中等和高等学校教学区。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随意调整教学安排,不得打乱师生正常的作息时间,不得组织师生迎送和文艺汇报表演。会场不摆放花草、水果或其他食品。不搞高标准接待,尽量在学校或基层单位食堂用餐。

    六、规范出访活动

    15.加强出访活动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或参加无实质内容的团组,不得实施未经市外事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团组。委领导原则上2年内出国(境)不超过1次,处级及以下干部依此规定从严控制,主要领导和分管外事工作的领导及外事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严安排。尽量压缩境外停留时间,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10天。团组人数不超过6人。严禁因公出访持用因私护照和通行证件,严禁领导干部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出境。严格按照公务出访标准安排食宿和交通,不得随意提高标准或更改出访行程。

    七、厉行勤俭节约

    16.严控会议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定点管理规定,不得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不搞宴请,不搞延伸活动,不组织娱乐、健身、旅游等与会议内容无关的项目。会议不发纪念品、笔记本和文具。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召开的会议,一般安排在委机关。简化会场布置,一般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除会议统一印发的其他资料。

    17.严控办公开支。严格实行办公配置设备申报审批制度,重要设施设备由机关采购领导小组统一招标采购,严禁超标准购置。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和办公耗材定点配置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规定配置公务用车,同一事项尽可能统一乘车,通过招标确定公务车辆加油站和维修厂。杜绝公车私用,严格实行节假日车辆入库制度,确有公务需要用车,须按规定申报。

    18.严禁铺张浪费。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坚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严禁到豪华场所和旅游胜地公款消费。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勤俭过节。严控各类庆典及联谊活动,严禁使用公款聚会宴请、走访送礼、旅游娱乐,严禁参加相关单位使用公款进行的此类活动。

    八、坚持廉洁自律

    19.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全委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基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评审等;不准收受下属单位及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准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利。

    20.切实规范到基层行为。到区县和学校(单位)开展调研检查等工作,不得食宿奢华,讲排场、摆阔气;不得酗酒;不得在校园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得进歌厅、按摩房、洗浴中心等经营性休闲娱乐场所;不得公费到风景名胜区游玩;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收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让基层接待非公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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