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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 作者: 唐云生

2021年上半年公招资格复审考生:

根据市人社局及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现将我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后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递补

(一)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分为复审和递补环节。复审时间为: 20216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5:00,递补时间为20216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5:00;报到地点:医院六号楼楼下签到处,资料审验地点:医院六号楼五楼会议室“公招资格复审处”(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及递补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二)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验证有效日期至2021615日之后)。

3.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详见附件1)(注意:“有权管理部门盖章”处,如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属于区县的,就必须有主管部门的盖章,如果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除了主管部门,还需要当地人社部门的盖章)。若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4.对工作经历有要求岗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须写明具体岗位)(见附件2)。

②以下三种材料任选其中之一:

a.劳动合同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b.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中须注明缴费单位,盖人社局鲜章)

C.工作期间工资发放单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5.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药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护师资格、主管护师资格、主治医师资格、主管技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资格等,请提交相关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已离职的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届时第2-4项将收取原件,5-7项收取复印件。

请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编辑短信“报考岗位+准考证号+姓名+是否参加资格复审”于6915点前回复至15723494869,未回复、逾期回复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技能测试及结构化面试

(一)本次D1类岗位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B类岗位只进行结构化面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

1.报到时间及地点:2021621日上午8:00-8:15六号楼六楼大会议室,审核考生身份。未按时报到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2.测试时间:2021621日至625日。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和个人事宜。

(三)结构化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202177日上午7:00-7:10六号楼六楼大会议室考生报到,按照指定区域就座。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时间及地点

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78日上午8:00-8:30持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体检费400元左右、空腹到六号楼六楼大会议室报到。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及递补均需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其他人代理。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取消相应考核环节、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3.考生必须按照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要求提供所有材料,若有缺失,则视为不符合资格复审要求,取消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即使已被录用,也会取消相应聘用资格,单位将按照公告要求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4.若考生隐瞒情况造成录用后原单位不同意放人的,责任自负。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市外人员需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渝康码(需为绿色),市内人员提供渝康码(需为绿色)。

6.各考生路途中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如有不适须立即报告。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 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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