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全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全科质控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全科医学科: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 - 2025 年)》精神,切实提高我市全科医疗服务质量,规范诊疗行为,重庆市全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决定于2025年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全科质控工作。
各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全科医学科要高度重视质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培训考核、督导检查等工作。质控中心督导专家将对各单位质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现将具体质控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质控工作安排
本次质控工作分两个阶段开展,核心围绕《重庆市综合医院全科医疗质量评估表(2025年)》相关要求实施。
1. 自评依据:各机构全科医学科对照《重庆市三级综合医院全科医疗质量评估表(2025年)》评分标准,全面开展质量自评。
2. 工作要求:自评需真实反映科室实际情况,完整填报各项指标得分、扣分原因及相关佐证信息,确保数据可追溯、内容无遗漏。具体要求如下:①完成《重庆市综合医院全科医疗质量评估表(2025年)》自评,纸质版签字留存备查,并附有相应评分支撑材料;②通过问卷星平台完成《重庆市综合医院全科医疗质量评估表(2025年)》线上数据填报。
1.督查依据:以《重庆市综合医院全科医疗质量评估表(2025年)》为核心标准,结合各机构第一阶段医疗质量自评结果开展区域内质控督查复评工作。
2.区域划分:按《重庆市三级医疗机构(西医综合类)全科医疗质量管理区域划分》执行,各区域内医疗机构开展交叉督查。
3.督查要求:督导专家需严格对照评分标准,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人员访谈等方式客观评分,形成签字版督查评分表,留存于被督查单位。同时,督导专家需在督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督查评分表扫描版反馈至分属质控中心(渝东北发送至渝东北区域质控中心,张琼:18795305@qq.com;渝东南发送至渝东南区域全科质控中心,胡建川:270154094@qq.com,其余医疗机构直接报送至市级质控中心,秦月齐:416334367@qq.com)。
二、材料报送要求
区域质控中心需在11月25日前,完成本区域内所有督查评分表的收集、汇总与审核,形成区域质控督查总结报告,连同扫描版的评估表(《重庆市综合医院全科医疗质量评估表2025年》应含有自评分、专家评分、评分建议、督导专家及科室负责人签名)以PDF格式报送至市全科质控中心指定邮箱(416334367@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区域+2025年全科质控督查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机构需高度重视本次质控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自评组织、资料准备及配合现场督查等事宜,确保工作按时推进、数据真实准确。
(二)督导专家需严格遵守督查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复评,对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三)逾期未完成自评或未配合开展现场督查的机构,将影响本年度全科医疗质量考评结果;未按时汇总报送材料的,将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联系人:秦月齐
联系电话:19112635622
电子邮箱:416334367@qq.com
重庆市全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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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全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
2025年1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