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部分服务采购意向公告(二)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2024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 需求 | 备注 |
1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医疗纠纷诉讼类) |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本院制度、材料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本院对外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协助相关科室管理合同,监督合同履约。 4、参与处理与本院有关的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5、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法律知识培训活动。 7、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法律事务。 8、投标人承诺的上述法律服务,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不再另行收费。
| 最终釆购时间以挂网时间为准. |
2 | 可回收垃圾收购处置服务 | 1、收购内容及频次:未被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和玻璃小药瓶,收购频次为2日/次,特殊情况除外。 3、收购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的或未经许可的收购活动。 4、收购方须在指定的区域内开展相关的回收工作,不得乱堆放回收物品,不得影响采购方工作秩序,不得将回收的物品用于原用途或其它非法用途。 5、收购方须指派专业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各项工作须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开展。 6、收购方在回收各类物品时应随时接受我方监督,完成回收工作后应同采购方工作人员做好交接记录并签字确认。 7、在回收过程中,收购方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承担因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有损坏财产须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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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院
2024年4月2日
咨询电话:8538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