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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车辆保险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本文来源:采购办 作者: 潘幸东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车辆保险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2023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要求

备注

1

车辆保险服务

、服务要求

1、遵守《政府采购法》及《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服务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处理采购方车辆的保险事务,履行服务承诺,确保采购方获得优质的服务。

2、服务方能及时、主动上门办理投保、理赔等事宜,保险到期前应提前通知采购方,办理保险后及时出具正式保险单。

3、服务方设有24小时咨询、报案、理赔、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并建立车辆保险专户档案。

4、采购方出险车辆经服务方定损后在采购方定点修理厂修复。

5、服务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好各项保险服务工作。

6、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的规定及承保人的承诺,正确界定理赔金额,并将事故车辆的保险赔款及时赔付给被保险人。

、保险内容

1、商业险和交强险。

1)第三者责任险,每辆车保险金额200万元;

2)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按国家统一的车辆保险系统自动生成的金额执行;

3)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每座10万元;

4)不计免赔特约险,按各项投保金额的100%计算。

2、承保投保车辆的保险费率按的中标费率执行,其保险责任不变。

最终采购时间以官网公告为准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采购办

                                      2023519

                                  电话:8538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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