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及重庆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要求,结合第五临床学院实际,拟定第五临床学院2025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 名称 |
研究方向 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招生计划 |
1 | 105111 | 外科学 | 01 |
胸心外:心脏移植免疫相关机制研究
|
蒋迎九 |
1 |
(二)日程安排
2024年12月31日9:00—2025年1月2日17:00 |
考生网上报名和提交报名材料 |
2025年1月4日前 |
完成考生资格审查 |
2025年1月6日前 |
确定进入考核考生名单并挂网公示 |
2025年1月14日前 |
完成一志愿综合考核 |
2025年1月20日17:00前 |
完成两轮调剂考核 |
2025年1月21日12:00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 |
二、报考条件
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须符合我校2025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本科为英语专业或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完成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者除外):
(1)CET-6 成绩≥425 分(2017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2)TOEFL 成绩≥80 分(202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3)IELTS 成绩≥6.0(202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4)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202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5)WSK(PETS4 或 PETS5)成绩合格(202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6)新GRE≥305 分(2020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英语成绩≥65 分。
(二)学术水平应达到下述要求:
(1)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
(2)须有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进行书面评价和推荐。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请考生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经“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logon)报名,并上传提交报名材料。考生应充分考虑后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能修改。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
具体操作参见重医研招网(https://yjszs.cqmu.edu.cn/)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二)提交报名材料
1.考生须于2025年1月2日17:00前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提交报名材料。
注意事项:所扫描文件务必为原件扫描件且按照规定要求命名,扫描内容务必清晰且按以下规定顺序排列。
2.报名材料包括:
①第一类材料(PDF文档):按以下规定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 100M 以内)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研究生证要求包括封皮在内的所有有效信息页,须注册盖章完整);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由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若有工作变动,须出具相关调动证明);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更新);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更新)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意更新);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考研英语成绩请提供硕士录取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或者相关单位出具的考研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录取登记表和成绩证明均须在单位落款处盖章(若因准备材料时间紧张,可先提供参加研考时所在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考研成绩查询界面,在学院规定时间补充上述成绩证明材料);
(7)发表科研论著(SCI 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文章全文;中文文章提供封面+目录+文章全文)、获权专利批文、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主持科研项目批文或立项任务书、科研成果奖证书等;
(8)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推荐表(附件2)(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附件3)(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10)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1)《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附件4)(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1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附件5)(签名处须手写签名)。若与申请导师联系存在困难,请与学院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五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的学院联系方式。
②第二类材料(EXCEL 文档):填写并上传《2025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附件6),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
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7)对应。学术成果统计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27日,考生只需提供符合《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7)要求的材料,同时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可靠,一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③第三类材料(PDF文档):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 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三)考生资格审查及确定进入考核考生名单
1.我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和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2.进入考核人数比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5的二级学科,招生计划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3。
3.若报名人数低于可进入考核人数,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均可直接进入综合考核。
4.若报名人数高于可进入考核人数,根据学校制定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排序,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5.入学后,学校将对电子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进行严格复审,请考生妥善保管,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等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流程及具体要求
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工作采取现场面试形式(匿名)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考核(满分20分)、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40分),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部分,考生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一)综合考核
1.考核专家小组:由5名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生的面试考核工作。其中被考核人的申请导师须为专家组成员,其余成员随机确定。
2.考核具体流程:
⑴候考室考生身份核查(现场核验上述报名材料原件)、考生签字、收取通讯工具;
⑵介绍考生须知、明确面试要求;
⑶按报考专业抽取面试顺序号;
⑷考生按照顺序号依次匿名面试,随机抽取面试试题并作答;
⑸面试结束后进入候分室等候公布成绩与拟录取结果。
注意事项:考核当天,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我院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拟录取
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通过医院官网https://www.ychcqmu.com/向考生公布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须于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将《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附件8),填写后发送到本院系指定邮箱(2779233275@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1.录取依据:考生录取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当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按学术水平评分排序,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成绩计算方式: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2.其他要求
(1)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不符合报考条件;
③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④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⑤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院系、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⑥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调剂
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5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执行。
五、监督和复议
第五临床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第五临床学院纪委的全面监督,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第五临床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纪检室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第五临床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85381616
第五临床学院纪检室电话:023-85381619
考生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考核前、考核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第五临床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3-85381616;邮箱:2779233275@qq.com。
重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