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医附属永川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在2020年度中,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严格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章制度,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为更好地开展今后的工作,现对本伦理委员会2020年度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调整伦理委员会的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本伦理委员会在2020年9月28日调整了伦理委员会的组成。现本伦理委员会有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10名、秘书1名(由委员兼任)。委员结构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具体成员如下表:
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组成表
委员会职务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工作单位 |
主任委员 |
男 |
骨科 |
本院 |
|
副主任委员 |
男 |
本院 |
||
委员 |
女 |
本院 |
||
委员 |
男 |
本院 |
||
委员 |
男 |
骨科 |
本院 |
|
委员 |
男 |
本院 |
||
委员 |
向 萍 |
女 |
药学 |
本院 |
委员 |
女 |
药学 |
本院 |
|
委员 |
杨明彬 |
男 |
农艺 |
永川区科委 |
委员 |
刘娅 |
女 |
行政管理 |
永川区胜利路街道万寿村委会 |
委员 |
陈毅 |
男 |
法律 |
永川区胜利法律服务所 |
委员/秘书 |
男 |
药学 |
本院 |
二、按2020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定相关文件
本伦理委员会严格遵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版),陆续更新了伦理委员会的章程及各项操作规程、制度、表格等。
三、实施了各项伦理审查工作
在本年度中,伦理委员会共新增GCP项目7项。共实施了会议审查11项/次,快速审查42次,接收备案资料若干份。
四、加强伦理委员的培训工作
为强化伦理委员会的工作能力,在本年度中,在院内进行了3次集中培训。此外,还通过微信、QQ等多种方式进行资料分享学习。特别是加强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培训,为下一步开展针对医疗器械类临床试验的来历审查奠定基础。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培训内容 |
参加人 |
2020.04 |
本IEC |
结题审查的SOP |
全体成员 |
2020.07 |
本IEC |
2020版GCP培训 |
全体成员 |
2020.11 |
院内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
全体成员 |
五、严格经费管理
严格遵守本伦理委员会的《经费管理制定》及“重医永川医院医[2020]114号”文件规定,严格管理经费的收入及支出,做到账目清楚,随时接受财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
六、2021年的工作计划
1. 继续严格遵守《赫尔辛基宣言》,严格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制度法规,严格管理在本院开展的各项GCP项目,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
2. 完成2次以上内部培训;委派委员外出参加各类与伦理相关的培训,提升本伦理委员会成员的伦理审查能力。
3. 根据审查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持续更新、完善本伦理委员会的各项制度、SOP及相关表格等文件。
审核日期:2021.02.20 拟定日期: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