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办事流程

发布时间:2024.10.29

 

    一、伦理审查申请和审查程序

第一步:提交申请

GCP项目:临床试验项目经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进行立项审查,在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主任审核确认后,申办方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资料。

IIT项目:科研项目由申请人向医院科技科提供立项资料,经由科技科进行立项审查、科学性审查后,科技科向伦理委员会转交审查资料。

临床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新技术和新项目由申请人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提供立项资料,经由医务科或护理部进行材料审核后,医务科或护理部向伦理委员会转交审查资料。

第二步:申办方递交伦理审查资料两份留存,由伦理办公室初审,文件要求为申办方盖章原件,装订要求为白色双孔文件夹,书脊写明试验编号、项目名称、研究科室、研究者。

第四步:申请人至财务科或转账缴纳伦理审查费用。账号:工商银行重庆永川西门支行3100090209024901388(汇款请注明“伦理费+项目简称”)。

第五步:伦理办公室确定会议日期后通知已缴费项目的研究者和申办者;伦理会每月安排1次,会议安排截止时间点为伦理会前一周。

第六步:研究者准备汇报PPT(初审项目为5分钟,跟踪审查项目为3-5分钟,方案修正介绍修正前后对比、修改原因,方案违背及安全性报告汇报违背或不良事件的情况、发生原因及后续处理及培训的情况),注意:初审项目会议审查项目负责人需亲自到场。

第七步:审查结果可于3-5个工作日左右在官网上查看。

二、  伦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科研项目:赵老师

GCP项目:陈老师

医疗新技术和新项目:盛老师

护理新技术和新项目:肖老师

办公室电话:023-85389013

邮件: ychll2024@foxmail.com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

邮编: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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