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部分服务采购意向公告(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2025年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
需求 |
备注 |
1 |
医疗护理员服务 |
中选供应商自主经营,在患方自愿要求下,与服务对象签署医疗护理员服务协议,有偿提供一对一照护、团队照护等医疗护理员服务。合作期间,中选供应商需每半年向采购人做工作汇报,接受采购人对服务质量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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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釆购时间以挂网时间为准。 |
2 |
新区分院建设项目资产评估服务 |
1.资产评估范围:新区分院所有资产,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新区分院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社【2012】1605号文件以及工程项目产值为基准编制。 2.派驻足够专业人员,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服务工作,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3.服务方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若采购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服务方解释、说明或参加相关讨论会时,提前通知服务方,服务方相关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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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低空物流运输服务 |
1.低空物流运输时间段:24小时。飞行运输服务提供远程运行调度支持和现场设备维护。 2.服务方负责设施设备的安装部署,航线空域审批、公安报备等。 3.服务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服务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承担因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有损坏财产须照价赔偿。 4.服务方在施工前需由采购方相关部门提交院内施工安全许可审批,取得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 5.服务方需按采购方要求,准时、安全完成配送。如在运输途中区间出现了损坏,服务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所有责任。 5.服务期内,服务方负责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障正常使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2025年5月28日